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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就深化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出台专门意见
浙江招商引资网     发布时间:2015-03-14 15:00:00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     浏览:3572

  本报讯如何用市场化的手段来配置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资源要素,是当前资源要素紧缺背景下,各地普遍积极探索的新课题。记者昨天从市政府获悉,为切实提高我市环境资源要素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推进我市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嘉兴市政府办公室日前正式印发《嘉兴市深化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我市下一步深化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指明方向。

  作为配套措施,《嘉兴市环境资源要素指标量化管理办法》、《嘉兴市加强排污权使用绩效评价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嘉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等三个文件同时发布。

  据介绍,实施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优化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的有力举措,是促进污染减排的有效手段,对于增强我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意见》指引,实施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就是要紧紧围绕“存量提质”、“增量选优”、“总量控制”的目标,对国家实施污染减排的主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用市场化的手段来配置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资源要素。

  存量提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根据《意见》,环境资源要素存量提质是指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两级排污权基本账户,深化完善工业企业排污权绩效评估,将排污权绩效评估纳入企业综合评价体系中,引导环境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科技企业配置,提高环境资源要素使用效率。

  对于如何存量提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意见》明确将实施排污总量量化管理,建立排污权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分行业、规模建立和推行以“吨排污权指标税收贡献”为主要指标的评价制度,按照排序实行差别化的激励措施。

  与此同时,以市场化手段促进排污权存量优化配置,加大对闲置排污权的处置力度,加强政府对企业排污权的收储回购;积极推动排污权交易市场改革,建立低效排污权利用的市场化退出机制,支持企业间通过资源要素交易平台进行排污权交易,引导和鼓励以排污权指标为纽带的企业兼并重组;完善排污权租赁等各项措施。

  增量选优,提升项目落地水平

  《意见》指出,环境资源要素增量选优是指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差别化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促进环境资源要素向优质项目倾斜。

  在具体执行上,将实行差别化的排污权流向管理。严格控制重污染行业总量规模,对印染、造纸、化工、医药、制革、火电、热电、水泥等重污染行业排污权实行“只出不进”,新增项目所需排污权指标原则上实行同行业内部平衡替代制度,在行业内部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实现环境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与此同时,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排污权分配,实行差别化的排污权供给,实行差别化的排污权使用价格。

  另外,完善建设项目总量削减替代制度。对于总量通过本单位自身削减替代的新增建设项目,削减替代工程尚未实施的,应先购买新增建设项目排污权,在工程竣工验收并核定实际排污削减量后,购买的排污权由政府实施回购。

  总量控制,确保减排目标落实

  《意见》强调,环境资源要素总量控制是指围绕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建立环境资源要素指标量化管理制度,健全政府排污权储备回购制度,对主要污染物指标存量、新增量、削减量进行动态管理,实现总量控制。

  为落实这一目标,接下来将以减定增保障减排。合理确定新增建设项目排污权指标预算,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建立健全排污权储备回购制度。各级政府应加大政府出资回购排污权的力度,通过预留、无偿收回、回购等形式,建立排污权政府储备库,保障重大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和省以上重点工程。

  加大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的控制力度。各地应将减排任务的完成和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污染减排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减排工程稳定发挥效益,有效控制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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