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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划定工业行业环境准入“红线” 确保实现减污
浙江招商引资网     发布时间:2015-06-30 17:35:00      来源:中国宁波网     作者:     浏览:4216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环保局获悉,《宁波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已出台。目标是,经过三年努力,到2017年,全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稳步下降,力争工业废气排放综合削减量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下降20%以上,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的污染强度较2012年下降30%以上。为达成目标,宁波市计划在三年内完成80多个重点工业大气治理项目。

  划定工业行业环境准入“红线”

  “宁波工业大气污染物,主要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宁波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处长费良汉说,“从我市最新PM2.5的研究结论看,65%的PM2.5来自本地污染源,其中47%来自工业污染物排放,包括工业锅炉、电厂排放、工业生产过程等。”

  那么,如何对工业废气进行治理呢?方案上,对我市的工业行业划定了严格的环境准入“红线”。具体是,新、扩、改造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实现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耗煤建设项目实行1:1.1的煤炭减量替代。严格执行各类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确保实现增产减污。

  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含)以下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锅炉。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发电项目,除向区域集中供热的热电联产项目外,禁止审批新(扩)建燃煤发电项目。新(扩、改)建热电联产项目要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的特别排放限值。

  严格限制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能耗、高污染项目,除规划聚集区外,城市建成区、市辖区禁止新(扩)建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对未通过环评、能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

  到2017年,完成80多个重点治理项目

  为了完成工业大气治理目标,到2017年底,宁波要完成80多个重点项目。重点治理工业烟气、粉尘等污染物,今年年底前,要完成水泥、钢铁、石化、有色、化工等五大行业烟粉尘深度治理,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基本完成除尘设施建设或改造。

  具体是,在火电行业,我市要完成24个重点项目。今年要完成北仑电厂、国华宁海电厂、象山乌沙山电厂6台燃煤机组的烟气清洁排放工程的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现有的60万千瓦(含)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基本完成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

  热电行业上,要求新(改、扩)建与在建机组配套建设高效的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要求达到90%以上。到2017年,宁波要完成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热电联产机组的烟气清洁排放工程。

  水泥行业,主要针对烟粉尘进行治理。到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等9家水泥厂的烟粉尘治理。所有规模2000吨/日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将完成低氮燃烧或烟气脱硫改造,综合脱硝效率要求达到55%以上。

  此外,到今年年底前,对有烟粉尘排放的港口、物流露天堆场、露天煤堆场等实施封闭管理,确实无法封闭的,要求建防风抑尘设施。

  在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治理上,宁波市也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今年要完成干洗、涂装、合成革行业的有机废气治理;2016年,完成印刷和包装、家具生产行业以及宁海橡胶汽配行业的有机废气治理;2017年,完成木材加工、制鞋行业、橡胶及塑料制品行业、化学品储存及运输业、电子信息业的有机废气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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