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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宁旅游业 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招商引资网     发布时间:2015-03-12 17:38:00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浏览:893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业成为万亿产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42号)精神,充分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优势,促进我市旅游业加快发展,把海宁打造成为世界著名观潮胜地、长三角旅游文化名市和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旅游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旅游业发展大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旅游观,坚持改革创新、依法兴旅、依法治旅,依照全域化、生态化、人本化和国际化的发展原则,加快推动旅游开放发展、绿色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不断优化旅游发展布局,努力将旅游业打造成为美丽海宁的生态产业、美好生活的民生产业和转型升级的支柱产业。

  二、发展目标

  (一)产业效益更加明显。力争到2017年,全市旅游综合实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数、旅游总收入分别突破2000万人次、200亿元;旅游总投资累计超过200亿元;旅游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左右。

  (二)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旅游产品体系进一步健全,旅游产品向观光与休闲度假并重转变,商务会展功能明显提升。做精、做优、做特一批高品位、差异化、有内涵的旅游产品,国内旅游人均消费提高到1400元以上。到2017年,新增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2个4A级旅游景区、2个乡村A级旅游景区。

  (三)产业发展更加持续。国内旅游客源市场进一步拓展,入境旅游占旅游总人数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全市旅游发展格局。依托我市独有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优化全市旅游发展格局,全面推进旅游目的地建设。核心区域着力推进百里钱塘国际旅游长廊转型升级,按照浙江省十大特色板块之一的要求,充分发挥百里长廊的主引擎作用,以盐官百里钱塘观潮景区为核心,深入推进旅游与生态农业、文化体育、健康养生的融合发展,全面提升休闲度假综合品质,有效带动周边地区发展;东片区域以东部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充分依托尖山、高尔夫球场以及周边湖泊、废旧矿区等资源,深度开发生态休闲旅游;中片区域以中心城市的自然、文化、产业优势为依托,充分挖掘城市历史和城市商业文明,大力发展购物旅游、商务休闲旅游;西片区域以运河资源为主体,大力开发长安“一坝三闸”文化、生态、旅游等功能,全力打造运河文化古镇,稳步带动周边旅游。

  (二)大力推进百里长廊开发建设。以百里长廊为全市旅游发展的主平台,全面推动旅游休闲度假功能、资源环境整合功能、旅游产品培育功能和开发管理服务功能提升发展。以盐官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为契机,大力推进盐官古城、中国假期海宁盐官度假区、京都世纪影视中心等项目的建设,根据功能定位每年谋划推出一批招商项目,通过特色项目的建设,不断完善百里长廊旅游功能,培育古城度假、影视体验、健康养生、运动休闲以及生态人居等多元休闲产品。力争到2017年,百里长廊累积投资达到100亿元。

  (三)深入推动产业融合。按照旅游空间全域化、旅游产业全域化、旅游受众全域化的发展思路,以更大的力度、更宽的视野推进旅游业与三次产业的融合发展,重点培育乡村休闲旅游、时尚购物旅游、体育健身旅游、会展商务旅游、工业创意旅游,实现“旅游+X”综合效益最大化,着力打造和提升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海宁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民俗文化、文化创意、工业遗存、健康医疗等旅游业态。

  (四)注重营销策划推广。将“海宁,潮你走来”作为城市旅游形象宣传语,将“潮宝”作为城市卡通形象进行推广,既展示出海宁引领时尚潮流的城市气质,又要突出海宁大气、包容、好客的人文情怀,提炼海宁旅游核心价值,在全市重大的商贸、文化、体育、旅游等活动中统一使用。要与专业团队合作策划,做好城市品牌形象、城市视觉形象、城市标志设计工作,形成旅游营销的特色品牌;要建立有分有合的旅游营销体系,既有政府为主导的全市旅游形象宣传和整体推荐,又要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开展个性化营销。要研究营销策略、渠道和方法,积极借助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开展推广营销,提高对特定群体营销的方式方法。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逐步实现旅游营销专业化、市场化。要加大对旅游商品的认定、开发和扶持力度,推进旅游商品品牌建设。

  (五)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加大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力度。大力推进旅游“电商换市”,鼓励引导旅游企业整合资源开拓网络营销业务,加强与在线旅游企业和第三方服务平台的深度合作,发展网上预订、在线支付等电子商务,满足多元化的旅游消费需求。要积极推动互联网、云计算、新一代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在旅游产品开发和管理服务中的创新应用。要强化旅游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重视移动互联网的运用,加快实现旅游度假区、重点旅游景区的无线互联网免费全覆盖,满足依托手机端实现旅游消费的新趋势,推进智慧旅游城市建设。

  (六)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交通网络,切实加强主要景区连接交通干线的旅游公路和周边环境建设,加快实施高速及市域旅游交通指示标识系统建设。满足散客、自驾游增长需求,加强3A级以上旅游景区综合环境整治,新建一批自驾车营地、三星级以上厕所、旅游景区停车场。适时建立全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拓展车站、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加油站点及其他人流密集区域的旅游咨询和配套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城市景观,提升市域绿道建设水平,实施绿道骑游线、水上游线和徒步游线,打造游客满意、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城市旅游交通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发展合力。按照“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要求,成立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全市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战略,指导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理顺重点景区管理体制,着重探索引进理念新、有实力、有品牌的战略合作者参与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鼓励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推进景区管理、运营市场化。推动市内景区、酒店、餐饮、旅行社等市场主体建立旅游产业联盟,横向合作、抱团发展。

  (二)科学规划引导,强化统筹协调。以我市探索开展“多规合一”为契机,结合旅游业未来发展需求和全面渗透及提升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功能性特点,统筹谋划好旅游业城乡发展空间、产业、资源、要素保障和基础设施等布局,做好全市旅游目的地规划和市场营销规划,制定具有海宁特色、多规融合的旅游业发展规划,形成全市旅游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强化旅游规划的落地,定期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规划执行。

  (三)完善机制建设,落实配套政策。加强对全市旅游工作的通盘谋划和统筹协调,完善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体制机制保障,建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递增10%以上,主要支持旅游规划、形象推广、公共服务等。要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研究,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促进旅游业发展相关文件中关于旅游用地供给、旅游金融支持、旅游行业税费扶持等各类要素保障政策。要定期研究旅游经济形势,经常听取旅游企业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一步落实对旅游企业水、电、气、有线电视、银行刷卡手续费等优惠政策,推动旅游企业积极顺应市场结构的深刻调整,加快转型升级,谋求长远发展。

  (四)规范行业管理,深化依法治旅。以提高游客满意度为目标,标准化管理为手段,信息化服务为途径,提升服务质量和产业素质。加快旅游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标准化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试点经验,实施标准化管理,并鼓励引导特色化发展。健全旅游安全体系,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对旅游安全的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完善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落实安全教育、预防检查、事故报告、应急处置、紧急救援、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旅游质监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黑导游”、“黑车”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引导文明旅游。

  (五)加快人才建设,提升行业素质。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要把旅游人才培养、职业培训和人才引进列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以人才来支撑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提升全民旅游服务水平。要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强化岗前和岗位培训,通过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引进旅游专业人才。要积极引进和培养旅游规划、企业管理等高端人才。要实施导游等级制度,推行导游员薪酬与职业资格挂钩制度,提高激励力度。要全面开展岗位练兵,举办职业技能大赛,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提升海宁旅游业发展的层次和质量。

                                                                                    海宁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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