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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大数据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
浙江招商引资网     发布时间:2017-01-16 18:51:00      来源:台州日报     作者:     浏览:5554

  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近日,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大数据产业的一系列补贴政策。

  大数据产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已经被列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此,相关部门正重点培育数据源、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数据安全等大数据产业链以及大数据软件产业。

  为了促进产业集聚,我市将在台州科技城等创业创新基地设立大数据产业园,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鼓励电信运营商、国有投资公司、民营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园区的基础设施、产业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

  满足进驻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免收3年大数据产业园租金的优惠。值得一提的是,参照硬件投资不高于10%、软件投资不高于30%的标准进行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得补助200万元。

  《意见》指出,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创新型试点的大数据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经认定新增的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补助。

  另外,纯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开发企业,可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获得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业基地、特色基地、示范基地称号的企业,分别配套获得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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