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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建设若干意见
浙江招商引资网     发布时间:2007-08-30 16:41:51      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     浏览:3753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舟山市定海区科技创业
服务中心(孵化器)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4〕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单位:
   为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舟山市定海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建设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定海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
建设若干意见
 
一、孵化器建设目的。
   科技孵化器是为初创期或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机构、科研人员提供科技成果研制、转化、开发场所和人才培养、信息咨询、技术中介交流、政策配套等服务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建设定海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目的,是为我区成长的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为先进制造技术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创业提供优越的孵化环境与条件,为入孵企业提供孵化式全程服务与帮助,提供持续性技术支撑,源源不断地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可持续发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养一批优秀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积极营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二、孵化器选址与组建形式。
(一)孵化器选址:孵化器选址位于定海工业新区(白泉区块)内,一期规划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孵化器内主要设施为厂房、道路、绿地、车辆停泊等场地。
(二)孵化器组建形式:区政府成立定海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区科技局下设办公室。区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作为科技孵化器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孵化器入孵企业的组织审定、科技管理与指导服务等工作。区科技局和定海工业新区管委会等共同做好孵化企业的招商引资(智)工作,对适宜孵化的科技型企业应优先安排入孵。定海区工业新区管委会要建立精干高效的管理服务机构,公开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实行全程代理服务。
三、孵化器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
(一)受理企业入园,协助或代办入驻手续;
(二)为入孵企业提供租金低廉的孵化场所;
(三)协助企业联系工商、税务、科技、技术监督、计划、经贸、人才等职能部门办理有关事宜,代办有关手续;
(四)组织入孵企业申报各级各类科技项目、技改贴息等项目,全程协助做好申报材料编写、项目查新、专利申请等服务。帮助企业做好科技成果和产品鉴定(评审)、报奖工作;
(五)为入孵企业申报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区中小企业扶持专项资金项目;
(六)建立孵化器信息网点,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帮助企业开展市场调研、企业策划、商务谈判。协助企业做好产品质量标准制订和质量体系认证;
(七)开展技术引进与中介,推广应用CAD/CAM等企业共性技术,协助企业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组织开展技术与管理知识培训;
(八)组织行业专家对企业科技开发进行现场指导与咨询服务,组织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开展技术交流和协作,举办产品(技术)推荐会。
四、入驻孵化器企业条件与入驻程序。
(一)入驻孵化器企业应具备条件:
⒈依法登记注册、产权清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科技型企业或其他性质的科技型企业;
⒉企业必须有明确的开发项目,主要从事高新技术,尤其是先进制造技术的研发与生产,符合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并具备较好开发前景;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或已建立稳固的技术依托,具有一定的研究与开发能力;
⒊孵化器优先吸纳产品已完成小试或中试,并掌握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主导项目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具备先期开发基础,市场前景较好的科技型企业;
⒋企业入驻孵化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入驻孵化器的基本程序:
⒈企业向孵化器提出申请并填写入驻申请表,同时提交企业入驻开发的科技项目情况介绍;
⒉区科技局收到孵化器上报材料后,对入驻企业和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必要时组织行业专家进行科技评审;
⒊申请企业凭区科技局审定意见与孵化器签订入驻孵化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⒋入孵企业的审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常年受理,及时审定。
五、企业孵化优惠政策。
(一)根据孵化企业情况,由定海区科技局给予其标准厂房及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二)入孵企业可优先享受区委、区政府已出台的有关企业的扶持政策和定海区科技扶持资金。
(三)对入孵企业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积极帮助向上争取各类项目和经费扶持。企业科技项目可优先列为区科技计划项目和区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留学归国人员、高级科技人才携带具有开发前景的高新技术成果入孵,其项目可列为区级重点科技计划予以扶持。
六、孵化器建设保障措施。
(一)加强孵化器建设领导,定海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孵化器建设有关事宜。
(二)孵化器作为我区工业园区建设窗口和高新技术聚集区,区属各职能部门要给予积极配合,简化审批手续,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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