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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不再受编制限制
浙江招商引资网     发布时间:2016-07-22 16:59:00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浏览:2740

  为招才引才用好人才,浙江省政府日前出台“人才新政”,推出25条吸引人才的新举措,旨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省份”。

  根据“人才新政”,今后浙江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不再受编制限制。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可以设立特设岗位,引进顶尖人才和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产生的人才专项投入可视为当年考核利润。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浙江已有“千人计划”。为调动量大面广的省内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新政策提出要在浙江实施“万人计划”,与“千人计划”共同建设高层次人才工程。

  对于在浙外籍人才,新政策规定将试点降低在浙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长期居留门槛。硕士以上学位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可直接在浙江创业就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可不受住所、居住年限、年龄等条件限制,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落户。

  新政策还允许高校科研人员在职创业。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在职创业并按规定获得报酬;担任公益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中层领导职务,并且从事教学科研任务的科研人员,经本单位批准可以在不涉及本人职务影响的企业兼职。如果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依法获得现金、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奖励和报酬。

  按照新政策,人才的评价体系也打破了常规,人才评价不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对职称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将专利创造、标准制定及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提出建立风险投资促进机制,建立人才服务银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创业融资给予无需担保抵押的平价贷款。目前浙商人才银行已正式成立,对国家和省“千人计划”人才可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和500万元的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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