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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嘉兴日商投资区优惠政策
浙江招商引资网     发布时间:2007-08-30 16:12:51      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     浏览:3950
针对制造业项目的优惠政策:
  凡是落户我区的内外资项目,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之外,还可以享受《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工业立区战略的若干意见》(秀洲政发〔2003〕5号)和《中共秀洲区委  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秀洲政发〔2003〕5号)等有关工业项目的优惠政策。部分优惠政策条款摘要:
  ――鼓励重大项目引进。对引进1000万美元以上注册资金的外资项目、5000万元投资以上的区外内资项目、或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且资金能按期到位的,实行“一事一议”的特殊优惠政策。
  ――突出重点企业的培育。重点企业实施重大技改、创新项目的,优先上报争取列入国家、省、市技改、创新计划。重点企业实施重点技术改造和市级以上技术创新的,在贷款融资担保和财政贴息补助上予以重点扶持。
  ――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经市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年起,所得税区地方留成部分分别给予省级“三年全额五年减半”、市级“二年全额五年减半” 政策的财政补助。对列入国家、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并按计划实施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补助。
  针对商贸服务业项目的优惠政策:
  凡是落户秀洲的商贸服务业项目,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若干意见》和《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若干意见(试行)》(秀洲政发[2005]1号)所规定的优惠政策。部分优惠政策条款摘要:
凡是符合秀洲区第三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可以享受
  一、专项资金奖励扶持
  对以下新办项目,实行税收增量部分奖励,按其当年度上缴新增地方税收(城建税、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除外)区实得50万元及其以上,每年分别以30%、50%、60%奖励给企业,连续享受三年。
  1、商贸流通业及专业市场: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重点商业网点及新建专业市场项目、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专业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2、现代物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现代物流项目和200万元及其以上的物流资源整合提升项目;
  3、宾馆酒店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其以上、并不低于三星级标准的新建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及其以上、以星级标准的改造项目;
  4、旅游休闲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其以上新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和景点项目,实际投资额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大型娱乐业项目;
  5、教育、卫生、文化和体育等社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在800万元及其以上新建项目。
  以上新办项目的投资额以批准文件为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土地、房产和设备投入。
  二、专项资金补助扶持
  1、电子商务:对投资建设集信息发布、价格指导、网上交易、资源统一配置和其它支撑辅助功能为一体的商业门户网站,三产企业建设电子化管理、电子交易的信息系统,其软件及配套硬件设施投资额在50万元及其以上的,给予 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实行创牌补助。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本区域内获得国家、省、市著名商标、知名商号的三产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省域及其以外知名三产企业(包括特许授权经营企业),在秀洲区注册公司(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其以上)并开展经营活动的,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15万元。
  三、用地政策优惠
  对大型专业市场、重大商贸旅游设施、海河联运的物流企业、职业教育设施及四星级(含)以上宾馆用地,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前提下,实行一事一议,属非经营性三产用地,可以按协议出让方式或国有土地租赁提供土地使用权;属经营性用地,可按其规划设计条件,采用熟地成本价挂牌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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